新娘守則 一、含蓄矜持,謙卑有禮, 不得有拍手大笑健步如飛之行為。 二、 婚禮上飲酒,以三小杯為限, 不得有豪興大發與來賓劃酒拳之行為。 三、聽到黃色笑話,一律裝作不懂, 不得有恍然大悟連呼安可之行為。 四、忍受新郎與自己之裝扮, 不得自認有沐猴而冠伸手遮臉之行為。 五、即使汗流浹背,亦要裝作若無其事, 不得有撩起長裙猛吹電風扇之行為。 六、來賓致辭祝賀新人多子多孫時, 不得有搖頭反對出聲抗議之行為。 七、專心應酬, 不得有於假髮或頭套中暗藏隨身聽之行為。 八、坐於定位, 不得有自由行動查看簽到簿上禮金多寡之行為。 九、體貼新郎辛勞, 不得有於新婚夜強迫對方履行夫妻義務之行為。 十、婚禮隔日早晨應保持精神飽滿, 不得有氣若游絲引人遐想之行為。 |